第四部分、勞務外派與引進
一. 外派勞務工作的基本程序
1. 個人填寫《勞務人員申請表》進行預約登記
2. 外派公司負責安排雇主面試勞務人員,或將申請人存留的個人資料推薦給雇主
3. 外派公司與雇主簽訂《勞務合同》,并由雇主對錄用人員發(fā)出邀請函
4. 錄用人員遞交辦理手續(xù)所需的相關資料
5. 勞務人員接受出境培訓
6. 勞務人員到檢疫機關辦理國際履行《健康證明書》《預防接種證書》
7. 外派公司負責辦理審查、報批、護照、簽證等手續(xù)
8. 離境前繳納相關費用
二. 外派勞務的管理
(一) 外派勞務項目的審查
除經(jīng)辦公司是具有勞務外派權的勞務代理機構,還必須提供
1. 填寫完整、準確的《外派勞務項目審查表》
2. 與外方、勞務人員簽訂的合同及外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雇傭合同
3. 項目所在國政府批準的工作許可證證明
4. 勞務人員的有效護照及培訓合格證
(二) 外派勞務人員的挑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出境: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3. 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4. 正在被勞動教養(yǎng)的
5. 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后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 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
專業(yè)技能的考核由執(zhí)行合同的單位或派出單位進行,公共課程由外經(jīng)貿部批準的培訓中心統(tǒng)一培訓并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外派勞務培訓合格證》
三. 勞務引進的管理
(一) 聘用外國人的審批
1996年1月,《外國人在中國就業(yè)管理規(guī)定》,填寫《聘用外國人就業(yè)申請表》,并提供:
1. 擬聘用的外國人履歷證明
2. 聘用意向書
3. 擬聘用外國人原因的報告
4. 擬聘用的外國人從事該項工作的資格證明
5. 擬聘用的外國人健康狀況證明
6.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
(二) 聘用外國人就業(yè)的基本條件
除滿足聘用單位的具體標準外,還必須滿足:
1.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2. 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jīng)歷
3. 無犯罪記錄
4. 有確定的聘用單位
5. 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三) 入境后的工作
7. 申請就業(yè)證
8. 申請居留證
(參見《外國人在中國就業(yè)管理規(guī)定》和各地當?shù)卣?
相關推薦:2010年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考試輔導資料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