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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期貨合約與期貨交易制度
1、交割日期:合約標的物所有權進行轉移,以實物交割或現(xiàn)金交割方式了結未平倉合約的時間。
2、報價單位:指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
3、最小變動價位:指在期貨交易所的公開競價過程中,對合約每計量單位報價的最小變動數(shù)值。
4、交割等級:由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準許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約標的物的質量等級。
5、交割地點:由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指定地點。
6、交易手續(xù)費:期貨交易所按成交合約金額的一定比例或按成交合約手數(shù)收取的費用。
7、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規(guī)定了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
8、最后交易日:某種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后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期貨合約,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實物交割或現(xiàn)金交割。
9、結算價:當天交易結束后,對未平倉合約進行當日交易保證金及當日盈虧結算的基準價。
10、開倉:又稱建倉,指期貨交易者新建期貨頭寸的行為,包括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
11、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guī)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shù)額。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交易所會員或客戶某品種合約持倉到交易所規(guī)定的持倉報告標準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
12、國際期貨市場,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的實施特點:○1交易所可以根據(jù)不同期貨品種及合約的具體情況和市場風險狀況制定和調整持倉限額和持倉報告標準!2一般月份合約的持倉限額及持倉報告標準高,臨近交割時,持倉限額及持倉報告標準低!3持倉限額通常只針對一般投機頭寸,套期保值頭寸、風險管理頭寸及套利頭寸可以向交易所申請豁免。
13、我國期貨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的特點 p94頁。
14、常用的交易指令:市價指令;限價指令;止損指令;停止限價指令;觸價指令;限時指令;長效指令;套利指令;取消指令。
15、計算機撮合成交方式:撮合成交價=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bp≥sp≥cp 則:最新成交價=sp ;bp≥cp≥sp 最新成交價=cp;cp≥bp≥sp 最新成交價=bp。 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chǎn)生。開盤價集合競價在某品種某月份合約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鐘內進行。前4分鐘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后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chǎn)生開盤價。集合競價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
16、計算題 p110 (作業(yè)本上的)
17、逐日盯市和逐筆對沖兩種結算方式的比較
○1逐日盯市依據(jù)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計算當日盈虧;逐筆對沖每日計算自開倉起至當日的累計盈虧,得出的結果是最終盈虧。
○2逐日盯市對當日盈虧計算時,未平倉合約的盈虧做為持倉盯市盈虧,累計入當日結存;逐筆對沖對盈虧計算時,未平倉合約的盈虧做為浮動盈虧,不計入當日結存,其平倉時的浮動盈虧即轉為平倉盈虧,結算時浮動盈虧歸零。
○3兩者對歷史持倉結算時,采用的價格不同。逐日盯市平倉盈虧計算采用當日結算價和平倉價,持倉盯市盈虧計算采用當日結算價和上日結算價;逐筆對沖的平倉盈虧計算采用開倉價和平倉價,浮動盈虧計算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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