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2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3 頁:判斷題 |
第 4 頁:計算分析題 |
第 5 頁:綜合題 |
第 7 頁:答案及解析 |
2、XYZ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簡稱XYZ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25%,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除特別說明外,不考慮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所售資產均未計提減值準備。銷售商品均為正常的生產經(jīng)營活動,交易價格為公允價格;商品銷售價格均不含增值稅;商品銷售成本在確認銷售收入時逐筆結轉。XYZ公司按照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XYZ公司2×13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14年4月28日完成。XYZ公司2×13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經(jīng)董事會批準于2×14年4月25日對外報出,實際對外公布日為2×14年4月30日。
XYZ公司財務負責人在日后期間對2×13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復核時,對以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有疑問:
(1)B公司為XYZ公司的第二大股東,持有XYZ公司20%的股份,共1 800萬股。因B公司欠XYZ公司貨款 3 000萬元,逾期未償還,XYZ公司于2×13年4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該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保全B公司所持有的XYZ公司法人股。同年9月29日,人民法院向XYZ公司送達民事裁定書同意上述申請。
XYZ公司于9月30日,對B公司提起訴訟,要求B公司償還欠款。至2×13年12月31日,此案尚在審理中。XYZ公司經(jīng)估計該訴訟案件很可能勝訴,并可從保全的B公司所持XYZ公司股份的處置收入中收回全部欠款,XYZ公司調整了應交所得稅費用。
XYZ公司于2×13年12月31日進行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3 000
貸:營業(yè)外收入 3 000
(2)10月15日,XYZ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向乙公司銷售一批B產品。合同約定:該批B產品的銷售價格為400萬元,包括增值稅在內的B產品貨款分兩次等額收取;第一筆貨款于合同簽訂當日收取,第二筆貨款于交貨時收取。
10月15日,XYZ公司收到第一筆貨款234萬元,并存入銀行;XYZ公司尚未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該批B產品的成本估計為280萬元。至12月31日,XYZ公司已經(jīng)開始生產B產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筆貨款。
XYZ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234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140
貸:庫存商品 140
(3)8月12日,XYZ公司為研制新產品,在新產品研究階段發(fā)生材料費、人員工資等500萬元,會計部門將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于當年攤銷100萬元,記入管理費用。假定該研發(fā)支出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加計扣除條件。對于涉及的所得稅影響,XYZ公司作了以下會計處理:
借:所得稅費用 1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00
(4)12月1日,XYZ公司與丁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向丁公司銷售—批D商品。合同規(guī)定,D商品的銷售價格為500萬元(包括安裝費用);XYZ公司負責D商品的安裝工作,且安裝工作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12月5日,XYZ公司發(fā)出D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D商品銷售價格為500萬元,增值稅額為85萬元,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該批D商品的實際成本為350萬元。至12月31日,XYZ公司的安裝工作尚未結束。
假定按照稅法規(guī)定,該業(yè)務由于已開發(fā)票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XYZ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585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350
貸:庫存商品 350
(5)9月6日因金融危機影響,XYZ公司對現(xiàn)有生產線進行整合,決定從2×14年1月1日起,將以職工自愿方式,辭退其原來某生產車間的職工,并向每人支付10萬元的補償。辭退計劃已與職工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并與當年12月10日經(jīng)董事會正式批準。該辭退計劃將于下一個年度內實施完畢。經(jīng)預計,10人接受該辭退計劃的概率為10%,12人接受的概率為30%,15人接受的概率為60%。
XYZ公司按照或有事項有關計算最佳估計數(shù)的方法,預計補償總額為150萬元,假定稅法規(guī)定允許稅前扣除。2×13年對該事項的處理是:
借:制造費用150
貸:預計負債 150
期末,該制造費用已經(jīng)分攤結轉入完工產品成本。
(6)12月1日,XYZ公司與戊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向戊公司銷售一批E商品。合同規(guī)定:E商品的銷售價格為700萬元,XYZ公司于2×14年4月30日以740萬元的價格購回該批E商品。
12月1日,XYZ公司根據(jù)銷售合同發(fā)出E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E商品銷售價格為700萬元,增值稅額為119萬元;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該批E商品的實際成本為600萬元。稅法規(guī)定,稅法與會計確認收入和成本的條件相同,假定稅法沒有將此事項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XYZ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819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19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600
貸:庫存商品 600
要求:
(1)逐項判斷上述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分別注明其序號即可);
(2)對于其會計處理判斷為不正確的,編制相應的調整會計分錄;
(3)計算填列利潤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相關項目的調整金額。
(“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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