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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支付條件的種類
股份支付條件的種類分為可行權條件和非可行權條件。
可行權條件是指確定企業(yè)是否得到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且該服務使職工或其他方具有獲取股份支付協(xié)議規(guī)定的權益工具或現(xiàn)金等權利的條件;反之,為非可行權條件。
市場條件是指行權價格、可行權條件以及行權可能性與權益工具的市場價格相關的業(yè)績條件。
非市場條件是指除市場條件之外的其他業(yè)績條件,如股份支付協(xié)議中關于達到最低盈利目標或銷售目標才可行權的規(guī)定。
【例10-1】甲公司授予其管理層的一份股份支付協(xié)議規(guī)定,今后5年中,公司股價每年提高8%以上,則可獲得一定數(shù)量的該公司股票。到第5年年末,該目標未實現(xiàn)。則甲公司在第5年的年末已經(jīng)確認了收到的管理層提供的服務,因為業(yè)績增長是一個市場條件,因此這些費用不應再轉回。
【例10-2】A公司為上市公司,20×6年12月1日,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了《關于A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議案》,對管理層人員進行股權激勵。該股權激勵計劃的行權條件是:(1)公司凈利潤以20×6年末為固定基數(shù),20×7~20×9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比20×6年增長12%、24%、36%以上;(2)管理層成員在其后3年中都在公司任職服務。在滿足行權條件后,管理層成員即可低于市價的價格購買一定數(shù)量的本公司股票。同時,作為協(xié)議的補充,公司規(guī)定:激勵對象在行權日后第1年的行權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獲授股票期權總量的50%,此后每年的行權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獲授股票期權總量的20%。當年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可在以后年度行權。
A公司以期權定價模型估計授予的此項期權在授予日公允價值為9000000元。
在授予日,A公司估計3年內管理層離職的比例為10%;在第2年年末,A公司調整其估計離職率為5%;到第3年末,實際離職率為6%。
A公司20×7~20×9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13%、25%和30%。公司在20×7年、20×8年末都預計下年能實現(xiàn)凈利潤增長率的目標。
請問此例涉及哪些條款和條件?A公司應如何處理?
分析:
同時滿足服務3年和凈利潤增長率的要求,就能夠確定企業(yè)得到了管理層成員提供的服務、且該服務使管理層成員具有獲取股份支付協(xié)議規(guī)定的權益工具的權利,因此這是一項非市場業(yè)績條件。雖然公司要求激勵對象在行權日后第1年的行權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獲授股票期權總量的50%,此后每年的行權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獲授股票期權總量的20%,但不影響其可行權,因此不屬于可行權條件。
按照股份支付準則的規(guī)定,第1年末確認的服務費用為:
9000000×1/3×90%=2700000(元)
第2年末累計確認的服務費用為:
9000000×2/3×95%=5700000(元)
第3年末累計確認的服務費用為:
9000000×94%=8460000(元)
由此,第2年應確認的費用為:
5700000-2700000=3000000(元)
第3年應確認的費用為:
8460000-5700000=276000(元)
最后,94%的管理層成員滿足了可行權條件中的服務期限條件。盡管凈利潤增長率的非市場條件未得到滿足,A公司在3年的年末也均確認了收到管理層提供的服務,并相應確認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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