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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王某租賃張某一套住房,租賃期間為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約定2017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張某也未催要。根據(jù)《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
A.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B.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C.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D.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1)至2017年11月30日王某未支付房租時,張某即“知道或者應(yīng)當知道權(quán)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wù)人”,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起算;(2)一般糾紛適用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
【單項選擇題】甲公司與乙公司因買賣合同發(fā)生糾紛,甲公司擬起訴乙公司。有關(guān)甲公司的起訴,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為了照顧乙公司的面子,甲公司可以不將乙公司明確列為被告
B.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如果乙公司不服甲公司的起訴,可以在人民法院的判決作出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D.甲公司起訴時應(yīng)當提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1)選項A:提起民事訴訟應(yīng)當有明確的被告;(2)選項B: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3)選項C: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quán)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多項選擇題】甲運輸公司與乙保險公司簽訂財產(chǎn)保險合同,為其在用的20輛貨車投保,合同中未約定糾紛管轄法院;在保險期間,其中5輛貨車在執(zhí)行從A地至B地的運輸任務(wù)時在C地發(fā)生保險事故。因與乙保險公司就賠償問題爭執(zhí)不下,甲運輸公司擬提起訴訟,下列法院中,對本案有管轄權(quán)的有( )。
A.乙保險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B.A地人民法院
C.B地人民法院
D.C地人民法院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
因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被告住所地(選項A)、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選項C)、保險事故發(fā)生地(選項D)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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