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注意事項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已畢業(yè)的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目前尚未辦理就業(yè)派遣手續(xù)的往屆畢業(yè)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薄)、教師資格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件)。
3、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薄)、教師資格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4、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駐軍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在吳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吳江市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獨生子女證)的證明。
5、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薄)、教師資格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xù),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xù)。
6、考生須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
7、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guī)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8、本次招聘將統(tǒng)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崗位設定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人社部門通知考生改報其他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xù)(改報時間另行通知)。
9、考生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10、本次招聘允許跨學段報名。即允許具有中學教師資格的語文、數(shù)學、英語等學科考生報考小學相應學科職位,允許具有小學教師資格的考生報考幼教職位。
本次招聘允許部分專業(yè)跨學科報名。即具有中學教師資格的考生:所學專業(yè)是歷史、政治、地理的可報考小學語文專業(yè),所學專業(yè)是物理、化學、生物的可報考小學數(shù)學專業(yè),所學專業(yè)是物理、化學、生物和地理可報考小學科學專業(yè)。
11、根據(jù)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并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qū)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五、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采取閉卷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門,筆試內容為相應學段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新課改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的20%。中學、小學和幼教三個學段單獨成卷。
3、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筆試成績?yōu)榘俜种,筆試成績將在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wjrs.gov.cn)公布。
4、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