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選擇題 |
第 6 頁:材料分析題 |
第 7 頁:參考答案 |
二、材料分析題
1.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日,某市一學校電視臺播出該校一些學生在校園內的一些不文明行為,其中有一對男女同學摟肩搭背,由竊竊私語到開始接吻。雖然他們在臉上都打了馬賽克,但熟悉的人都知道他們是誰。事后,被曝光的兩個當事人精神受到強烈刺激,甚至差點兒為此自殺。
問題:請用教育法律知識分析該學校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2.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民辦學校,由于場地不迭標、消防未通過、法人資料缺少等造成辦學條件不具備,區(qū)教育局不給該校發(fā)辦學許可證。然而,在開學初,投資方卻無視教育行政部門的勸阻,大張旗鼓違法招生和辦學。由于該校學費相當便宜,所以有很多家長把孩子送到該校讀書,生源充足。幾天后,區(qū)教育局對該校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并給該校下達了整改通知書,指出該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辦學的行為是違法的,并要求整改完成后于13日交齊辦理辦學許可證的證照和資料,否則將發(fā)通知責令停辦。
問題:請根據教育法律法規(guī)分析上述材料中辦學者的行為是否合法,并分析材料中教育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3.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小學三年級兩名學生(均為9歲)在課問休息時,在操場上相互嬉鬧,學生甲將學生乙摔倒在地,致使學生乙脊椎受傷,當時學生乙下肢不能活動。其他同學將此事報告了班主任張老師,張老師立即與學生乙的家長取得了聯(lián)系,要求其迅速到學校來處理此事。家長來到學校后立即將學生乙送到醫(yī)院治療。乙住院治療了26天,共花醫(yī)療費8674元。出院后,學生乙的右腿仍行走不便。學生乙的父母以學生乙作為原告,將學生甲的父母、其所在學校列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賠償訴訟。
問題:本材料中的學校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4.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學校學生人數(shù)嚴重超標,每班超出標準30人,全體學生集中在一棟教學樓內上課。教學樓本來有兩個樓梯供師生使用,但為了方便管理,其中一個樓梯被長期封閉,樓道里也沒有應急燈。有天晚上突然停電,當下晚自習的學生走到二樓時,一名學生惡作劇地喊了一聲“地震了”,結果造成嚴重擁擠,有些學生被擠倒,受到踩壓,造成多名學生受傷的嚴重后果。
問題:請用教育法律知識分析這一事件中的相關法律責任。
5.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市一所小學在市舉辦的地方文化節(jié)期間,利用學校地處市中心的位置,將操場改為臨時停車場,并停止了校內一切體育活動。學校還組織教師和部分高年級學生輪流疏導和看管車輛。該校校長認為這種做法既為學校增加了經濟收入,又為學生提供了勤工助學的機會,一舉兩得。
問題:這所學校的做法是否合法?為什么?
6.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小芳的家住在農村,是村里的困難戶。小芳上二年級時,她爸爸說:“家里這么窮,你不要上學了,幫家里干點活兒吧!”小芳聽了后,傷心地哭了。她想念書,但是,她又不能不聽爸爸的話。老師了解到小芳的情況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勸他讓小芳上學。小芳爸爸說:“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讀書也沒什么用,還不如讓她在家里干點活兒呢。再說了,小芳是我的女兒,讓不讓她上學我說了算!
問題:小芳爸爸的說法對嗎?小芳爸爸違反了哪些法律規(guī)定?
7.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小學二年級學生在學校的倡議及班主任老師的指導下,成立了一個“學雷鋒活動小組”,共有成員16人,均是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該小組組織全體成員去一個“五保戶”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學校。誰知在打掃衛(wèi)生的過程中,女學生小娟在擦洗房間的玻璃時,失足從椅子上摔下來,造成左腳骨折。事后,小娟的父母要求學校賠償部分醫(yī)藥費。但學校認為小娟摔傷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與學校無關。
問題(一):小娟摔傷,學校該不該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
問題(二):小娟的監(jiān)護人該是誰?監(jiān)護人在本案中有什么過錯?
問題(三):你認為學校有必要給予小娟經濟補償嗎?
8.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王力是一個15歲的初中生,他總覺得自己不是讀書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館去打工賺錢,可是,又聽別人說,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許被雇用的。
問題:以上哪一種觀點是正確的?為什么?
9.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雯雯是某小學三年級的學生,成績一直不好。有一次,在數(shù)學課上她沒有認真聽講,老師就打了她一下,從此,雯雯一想到數(shù)學課,就感到害怕。
問題:我們應該怎樣評價這位數(shù)學老師?
10.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謝某是小學六年級女生,一天下午課間,因與同學吵架而私自離開學校。晚自習時班主任檢查發(fā)現(xiàn)謝某不在教室,同桌報告說謝某與同學吵架,可能回家了,班主任信以為真,未予追查。原想等謝某回校后再予以批評教育。第二天下午,班主任上課發(fā)現(xiàn)其仍未返校,這才與家長聯(lián)系,但家長說謝某昨晚并未回家,經家長與親友聯(lián)系,仍無下落。無奈中家長報案,但至今仍無其下落。家長最后到法院狀告學校,要求學校賠償10萬元。
問題(一):謝某失蹤,學校和謝某班主任是否承擔責任?如果承擔,學校和謝某班主任可能會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問題(二):本案例對我們的啟示是什么?
11.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強強是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因智力發(fā)育得較晚,盡管學習很努力,但成績卻總是很差。一次考試,他又考了全班的最后一名。班主任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對強強說:“你怎么那么笨,多簡單的題呀還答不對,你是不是長了豬腦子啊!”同學們哄堂大笑。下課了。好幾個同學圍著強強叫“豬腦子”。
強強羞愧極了,回家大哭了一場,說什么也不愿意再上學了。強強的父母問明原因,找到學校。校長在弄清楚情況后,嚴肅地批評了強強的班主任,要求他在班上給強強道歉,并教育全班同學要互相尊重,不能取笑強強。
問題:請談談你對這件事的看法。
12.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縣教委實行機構改革,將原來的勤工儉學管理站改為縣教育服務公司,并決定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星期四)舉行掛牌儀式。為了營造熱鬧氛圍,縣教委提前半個月通知縣城內各小學腰鼓隊排練節(jié)目,屆時到場助興。6月18日上午,教育服務公司掛牌儀式如期舉行,縣城7所小學的小學生共計200多人次參加典禮,一時鼓樂喧天、歌舞翩翩,縣教委的領導們十分滿意,感覺效果好極了。
問題:本材料中,縣教育局的行為侵犯了學校的哪項權利?侵犯了學生的哪項權利?
13.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市公立小學新校區(qū)開始招生報名,當市民李先生來到現(xiàn)場,將戶口簿交給工作人員時,工作人員卻讓他出示工作證。李先生很奇怪,詢問為什么要看工作證,工作人員告訴他,此次招生只招市委、市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子女。李先生又問:“那么為什么不招別的學生呢?”工作人員給出的回答是:“我們新校區(qū)主要解決市委、市政府工作人員子女就讀難的問題,今年只開4個班,資源有限!
問題:該校的做法合法嗎?為什么?
14.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濤濤愛淘氣,經常在課堂上說話、做小動作,有時還不完成作業(yè)。一天,他又在課上說話、做鬼臉,被班主任老師發(fā)現(xiàn)了。老師非常生氣,對濤濤說:“你的課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長找來,什么時候你爸爸來了,你再來上課!睗凉桓一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著。這時,正好校長路過,問清了原因后,把濤濤送回教室。事后,校長把濤濤的班主任老師找去,提出了批評。
問題:你認為校長批評得對嗎?班主任和濤濤同學應該怎樣做呢?
15.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小學三年級有個小姑娘叫揚揚,兩年前揚揚的爸爸媽媽離了婚,揚揚與媽媽生活在一起。兩年來揚揚的爸爸從不來看望揚揚,也不給撫養(yǎng)費。前不久,揚揚的媽媽下崗了,一個月只有300元生活費,家里生活很困難,揚揚的媽媽想讓揚揚輟學。
問題:你認為揚揚應該怎么辦呢?
16.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每年一到棉花收購季節(jié),某學校都會以勤工儉學的名義組織學生去摘棉花。學生在地里一干就是10多天,每天常常超過10小時,學生們普遍感到非常疲憊。如果學生不想參加勤工儉學,則須向學校繳納幾十甚至幾百元錢進行贖買。
問題:請用教育法律知識分析,學校的這種做法合適嗎?為什么?
17.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小學教師鄭某,因住房分配政策對領導心存不滿,對工作失去了信心,于是向學校提出了請調報告,要求立即調走。當時學校工作非常緊張,并且鄭某擔任的課程還未結束,與學校簽訂的聘任合同也還未到期。因此,經研究,學校決定暫不考慮鄭某的調動問題,并派人做他的思想工作,勸其認真考慮。鄭某卻認為這是有意攔阻不放其走,因而拒不上課,致使其所擔任的課程被迫叫停。領導多次找鄭某做工作,但他仍不去上課。
問題:試運用所學的教育法規(guī)知識進行分析,鄭某的做法對嗎?為什么?
18.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教師王某在學校放學后,義務為其班級學生張某補習數(shù)學,但該生心不在焉,并多次頂撞老師,情急之下,王老師掐了該生的臉。事后,該生之父大鬧學校,辱罵該教師,并帶來當?shù)仉娨暸_記者進行采訪、曝光,大肆渲染。區(qū)教育局迫于媒體的壓力,局長當即拍板:對該教師馬上解聘,并賠償學生損失費3000元,要求該學校有關領導做嚴肅的檢查,并通報全市各級學校就此事展開討論,自查反省,引以為戒。
問題:結合相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分析該案例。
19.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某班黑板旁邊貼著一張班規(guī):值日衛(wèi)生不整潔者,每人每次罰款1元;上課教師提問回答不出者,每人每次罰款2元;上課遲到者,每人每次罰款3元;上課不專心聽講或交頭接耳者,每人每次罰款4元;考試不及格者,每人每科罰款5元。罰款由生活委員統(tǒng)一收取、保管,由學習委員獎給每次考試前五名的學生。
鐘某是該班的學生,其父在外地工作。有一天,他的母親突然生病,為了照顧母親,他上學遲到了,成了第一位受罰者。第二天,他以買筆為由,向母親要了3元錢,“主動”交給了班上的生活委員。這條班規(guī)制定實施僅1個月,就有13位同學受罰。對此,學生們眾說紛紜,褒貶不一。而老師們則認為對違紀者實行經濟制裁,會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作用。
問題:這樣的班規(guī)合法嗎?學校是否有罰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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