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1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招錄公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定于2011年12月31日進行體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對象
根據各職位招錄計劃,依照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面試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名單見附件1),其中報考法律碩士職位的,按1:2進行體檢,待報考院校復試后,等額確定錄用人員。
二、體檢時間
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參加體檢。
三、報到地點
參加體檢的考生請于12月31日早上7:00前到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太原市晉祠路二段27號)報到。
四、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見附件2。
五、注意事項
(一)12月29日-30日,考生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打印《體檢通知書》,參加體檢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體檢通知書》、近期照片1張(2寸,黑白彩照均可)、簽字筆一支、固體膠一支。
(二)考生填寫《體檢表》時必須準確填寫報考職位,同時在“姓名”欄內填抽簽序號,不得體現真實姓名,違者取消體檢資格。
(三)體檢費用自理。
(四)凡遲到15分鐘以上或未參加體檢者均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違者取消資格。
(六)考生必須空腹參加體檢。體檢前8—12個小時內請勿進食、飲水并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否則取消資格。
(七)女性考生月經期間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統(tǒng)一進行登記,待經期完畢后補檢。其他考生不安排補檢。
(八)《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結束后,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省公務員局網站、山西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考核和政審公告,確保按時參加。
咨詢電話: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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