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報考?频目忌鑵⒓游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筆試范圍以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17日—9月18日。具體安排為:
9月17日,所有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上午9:00—11:00)和申論(下午14:00—16:30)考試。
9月18日,報考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频目忌鷧⒓游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報考?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參加民法學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報考法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2:00);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考試,時間為下午14:00—17:00。
3、筆試地點
筆試考點設在拉薩。
4、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西藏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http://www.xzjyzdzx.com.cn)上公布。
5、筆試成績計算方法及加分辦法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6、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由自治區(qū)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招考計劃人數(shù)1∶1.5的比例(報考法學碩士職位的按1∶3的比例),按職位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視情況單獨劃定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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