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重 慶 市 委 組 織 部
中 共 重 慶 市 委 政 法 委
重 慶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公 務 員 局
2009年重慶市基層政法機關面向社會定向招錄公告
為培養(yǎng)造就政治業(yè)務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應用性、復合型政法人才,充實我市部分基層政法機關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政法〔2009〕21號)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決定,采取教育入學考試與公務員考試一并統考的方式,面向社會定向招錄培養(yǎng)一批基層政法機關工作人員。
一、定向單位、招錄指標及培養(yǎng)模式
本次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機關人員共591名,其中法院系統30名,檢察院系統46名,公安系統300名,司法行政系統215名;面向已退役士兵招錄92名,面向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等招錄499名。培養(yǎng)學歷層次及招錄指標
。ㄒ唬⿲?瓢啵142名)
實行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2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頒發(fā)?飘厴I(yè)證書。
招錄指標為:公安系統100名(面向退役士兵和高校畢業(yè)生各招錄50名),司法行政系統42名(面向退役士兵招錄)。
。ǘ┍究瓢啵395名)
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2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招錄指標為:法院系統15名,檢察院系統7名,公安系統200名,司法行政系統173名。
。ㄈ┐T士研究生班(54名)
采取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yǎng)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2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yè)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fā)碩士研究生畢業(yè)生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招錄指標為:法院系統15名,檢察院系統39名。
以上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不包括法警),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二、招錄范圍及對象
。ㄒ唬┏W艨谠谥貞c市行政區(qū)域內并取得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退役士兵。
。ǘ┤〉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重慶市常住戶口的應屆畢業(yè)生。
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均含2007年、2008年畢業(yè)且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及按照國家規(guī)定視為應屆畢業(yè)生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具體報考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ǘ⿹碜o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ㄈ┠挲g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15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間出生)。其中,退役士兵和報考公安、監(jiān)獄人民警察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5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間出生)。
。ㄋ模┚哂辛己玫钠沸。
。ㄎ澹┚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其中,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的,雙眼裸視在4·8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報考法院、檢察院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罂挤纱T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圃圏c班的,系退役士兵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其他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
。ㄆ撸┚邆鋱罂悸毼凰栀Y格條件(詳見附件)。
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⒈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受到警告(不含警告)以上處分的;5.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8.曾被開除公職的;9.曾被辭退的;10.試用期內的公務員;11.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12.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13.現役軍人;14.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2008年、2009年已選派到我市農村基層工作的大學生,須先解除選派協議書或申請取消選派資格后再報考。
四、招錄方式
招錄采取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議;學員畢業(yè)后,按入學時簽訂的定向單位正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
五、報名程序
。ㄒ唬┱袖浡毼徊樵
各招錄單位具體職位的招錄指標、培養(yǎng)專業(yè)等詳見附件。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09年7月20日上午8:00至7月25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人才人事網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及各區(qū)縣公安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3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3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錄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件)。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7月30日18: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報考人員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7月30日前工作日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市人事局新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審核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工作日(如前)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得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享受教育入學筆試加分的對象為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人員,持退役證原件、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書面證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于8月10日—14日到重慶市教委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加分名單由重慶市教委于2009年8月20日在重慶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www.cabys.com)公示(包括姓名、性別、畢業(yè)院校、服役部隊、戶口所在地);公示無異議的,在公布筆試成績前,由重慶市教委在其教育考試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09年8月24日9:00-8月28日登錄重慶人才人事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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