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方式
招考采取筆試、體能測試(限報考重慶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的考生,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報考的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指標、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招考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tǒng)一執(zhí)行《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詳見附件2)。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1年3月24日9:00至4月1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初審報名資格。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機關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補充。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機關應及時下載并打印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并打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4月3日24:00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初審通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考區(qū)縣、市級機關,聯系電話見附件1)。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4月5日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公務員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4月3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下同)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1年4月18日9:00-4月23日24:00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招考指標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各招考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考指標。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考生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重慶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在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之間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試)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試、加試專業(yè)知識)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時到2011年5月底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發(fā)布的筆試成績等有關事宜公告所指定的地點,接受招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機關的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本人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機關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持學校簽章的《2011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詳見附件4);年齡在36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2011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限少數民族人員報考”職位的人員,還應提供少數民族證及身份證(或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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