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試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忌P試成績和軍人綜合成績按比例匯總,匯總公式為:匯總成績=筆試成績×40%+軍人綜合成績×20%。招聘單位依匯總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入圍比例的,由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批準。
(二)面試資格復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及時組織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中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棄考的,按匯總成績依次遞補。
(三)面試內容。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和崗位能力。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為15分鐘。
(四)發(fā)布面試公告。公告應包含考生必須知曉的事項,在面試實施至少5天前通過人社部門網站發(fā)布,同時采用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通知考生。面試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在面試公告中公布。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進入面試人員有棄考的,本人須出具書面聲明,提供書面聲明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拍照電子檔發(fā)送至人社部門。不出具書面聲明者,以面試抽簽后簽到表為依據,未到作缺考處理。
七、成績權重
(一)筆試、軍人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20%、40%計入總成績。
(二)考生成績計算公式: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軍人綜合成績×20%+面試成績×40%。計算過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處理。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軍人綜合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軍人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排名靠前。軍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核確定擬聘人選。
八、體檢與考察
按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y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有需要可以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疾熘羞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疾熘,若發(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九、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報人社部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招聘公告有關政策口徑由隨州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公告內容需咨詢的與隨州市人社局聯(lián)系,咨詢電話:0722-3235613。
(二)招聘公告中涉及報考條件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報考人員對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等條件需咨詢的與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聯(lián)系,咨詢電話:隨州市衛(wèi)健委0722-3327365,隨州職業(yè)技術學院0722-380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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