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0年8月22日9:00—11:0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nèi)容。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指定復習教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60分以上為合格。
3、加分事宜。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yè)生(包括參加"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fā)[2006]10號執(zhí)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zhí)行, "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lián) [2007]7號執(zhí)行。請考生于8月27日前將加分有關證明材料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二)面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和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1:3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內(nèi)容為公共知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對象與招考計劃數(shù)為1:1的,面試成績70分為合格。
3、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組織。一職校、二職校的面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前,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將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面試對象須提供符合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有關要求者,不得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應在公布的面試時間前2天及時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在面試規(guī)定時間未到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5、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00之前由招聘單位確認,并及時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備案。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五、體檢
1、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合格的,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1:1的比例計算。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再相同,加面試一場。
2、體檢依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zhí)行。
3、在職報考者應于參加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4、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nèi)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5、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組織。
六、考核
1、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
2、考核內(nèi)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八、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漳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漳委辦發(fā)[2006]24號)文件執(zhí)行。
3、考試成績、加分、體檢對象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漳州人事人才網(wǎng)、漳州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
4、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黨群科,電話2050281;市人事局調(diào)配科,2024429。
附:漳州市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中共漳州市委組織部 漳州市人事局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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