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政治:11月18日,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前10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同比來看,在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除溫州外,其余城市全部上漲。其中,21個城市房價漲幅高于10%,還有26個城市漲幅在8%至10%之間。距年底不足2個月,從不少城市房價漲幅看,離年初設定的房地產調控目標相去甚遠。
今年3月,面對公眾對商品房價格盡快回歸理性的強烈期盼,國務院出臺了樓市調控“國五條”細則,明確提出,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wěn)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qū)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相關城市相繼亮出了自己的調控目標,多數城市將目標定為“新建商品房價格漲幅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按照常理,既公開作出承諾,就猶如立了一份“軍令狀”,應想盡一切辦法來實現目標。
可令人遺憾的是,“軍令狀”最終成了“逗你玩兒”,多數熱點城市已根本無力兌現承諾。這不僅讓老百姓倍感失望,更嚴重損傷了政府的公信力,真不知那些曾經信誓旦旦高調表態(tài)的地方官員,面對扶搖直上的商品房價格,對照年初的調控目標,會作何感想?
我們并不否認,當初這些熱點城市的官員在制定本年度商品房調控目標時,可能也曾痛下決心要給百姓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可誰又敢絕對保證,這當中就一定沒有人是在想糊弄公眾,應付上級和民意?要不然,他們在出臺調控目標的同時,為何不再痛痛快快地加上一句:如未達目標,就主動辭職,拿我是問?
對于多地調控目標的失敗,現在的普遍看法是,在土地財政沒有得到根本糾偏的情況下,在房地產稅費沒有得到合理削減和有效規(guī)范下,調控就只能玩“嚴控需求和流通”這樣的老“游戲”,根本起不了作用。如果不切斷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而讓地方政府自己設定目標來調控房價,就好比讓人自己拿刀砍自己的左膀右臂一樣,怎么下得了手?但這并不代表著地方政府在調控房價上就一點勁兒也使不上。那么,未完成調控目標的城市,在這一年當中是消極怠工,還是竭盡全力呢?到底都做了哪些工作呢?我們期望能有答案。
調控目標一時未完成也許不是什么大事,畢竟影響商品價格的因素特別多,譬如北、上、廣、南京等城市,面對幾近瘋狂的剛需購買族,就是神仙也沒辦法。除非你逆市場而動,強制限價。但如果一些城市并沒有把自己定下的調控目標當回事,根本沒有努力而為,甚至什么事也沒做,那還能原諒他嗎?國務院辦公廳在3月份下發(fā)的《關于繼續(xù)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中,還有這么一句話:“對執(zhí)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蔽覀儾恢竿麊栘熕蟹績r上漲過快的城市主政者,但對于那些純屬是在“逗你玩兒”的城市,豈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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