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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在湖北荊州市安良百貨商場,30歲的母親向柳娟帶著兒子乘扶梯時,因迎賓踏板松動被卷入電梯內。在向柳娟踩空的瞬間,她將兒子推向前方,交給了正在扶梯邊緣的兩名商場工作人員。當日下午2點左右,向柳娟被救出,但已無生命跡象。電梯安全事件引發(fā)社會熱議。
預測題目
電梯公共安全事故中關于第幾塊板安全的問題,經一些社交媒體傳播后人們信以為真,但是最后被證明是不實報道,因此造成了網絡疫情,對此你怎么看?
分析
對電梯事件的常規(guī)解讀模式應該是這樣的,湖北“吃人”電梯事故是一次慘痛的教訓,人禍遠大于天災,產品質量存在缺陷、崗位責任嚴重不足和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繼有毒食品之后,電梯又成為另一殺人利器,從電梯設計制造到運行管理本可以多方面防止事故發(fā)生,但卻讓這樣的災難不斷重演,是制造商沒有良心,出廠質量關沒把好。但當我們把矛頭全部指向生產商的同時,卻忽略一些重要的環(huán)節(jié)——質監(jiān)是如何過關的?安全監(jiān)管條例都執(zhí)行到那里去了?商場管理為何存在如此之大的漏洞?各個相關部門形同虛設,嚴重失職,是否涉嫌不作為?商場不是無人區(qū),拿生命來乘坐電梯等于草菅人命。不能寄希望于顧客反應靈敏,更不能以為是商場運氣好,顧客命大,公共服務設施應加大安全檢查力度,有關方面必須認真行動起來,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重大責任事故,一定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確保人民群眾的安全,讓大家還能“愉快“的乘坐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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