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帖稱,遼寧盤錦高級中學收取高三年級組學生100元“感恩母校錢”。24日上午,該校一負責人解釋道,“感恩母校錢”系學生的私自行為,目前已經全部退回。(3月24日《新京報》)
教育主管部門三令五申要求學校不能亂收費,必須按照規(guī)定收費,但在現(xiàn)實中,仍然有很多學校以各種名義向學生亂收費。這個只向高三畢業(yè)生收取的所謂的“感恩母校錢”,不管這筆錢用于何處,是給畢業(yè)生購買畢業(yè)紀念品,還是給畢業(yè)班的任課教師買紀念禮物,都改變不了亂收費的性質。甚至教條一點,按照相關規(guī)定,學校向高三畢業(yè)生收取的試卷費、考試費,縱然得到了部分家長的同意,仍然屬于亂收費行為,除非全體家長和學生都是自愿的。
更讓人感到氣憤的是,事后學校不但不反省,不承認錯誤和承擔責任,反而把責任推給學生,說是學生的私自行為,缺乏起碼的擔當,給全校師生上了一堂非常糟糕的責任課。試問一下,如果不是學;蚶蠋煹囊蠛桶才,學生自己收上來的費用怎么可能直接交給學校和老師,應當是收費學生自己留下來處理,又從何而來后面的退費一事。更何況向學生收取“感恩母校費”,不是某一個班級,而是整個年級收取,如此統(tǒng)一收費行為,沒有學校和老師的統(tǒng)一決定,以當前學生的自治能力顯然難以做到。
所以,即使學校退還了收取的“感恩母校費”,物價部門和教育部門還必須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介入調查,既要調查清楚“感恩母校費”的真相,也要調查其他試卷費、考試費是不是按照成本費用收取,并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對這起亂收費行為予以懲戒,給公眾和學生一個滿意的答復,也給其他學校和老師一個警示。
在一些學校及其管理者眼中,學生就是他們的搖錢樹,今天收這個費,明天收那個費,早讓學生有了非常大的怨言跟不滿情緒。學校打著“感恩母校錢”旗號的亂收費行為,其結果不會讓學生感恩母校,只會讓學生心中生怨。
要讓畢業(yè)生感恩母校,先必須遏制學校亂收費行為,對膽敢亂收費的學校和領導必須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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