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九屆九次董事會決議公告,首項內容便是宣布“聘任陳偉才為公司副總裁”。陳偉才是原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處長,8月底他就群發(fā)短信告知親友自己工作上的變動。他是第十一、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曾被譽為廣州公安系統(tǒng)冉冉升起的“新星”。(9月5日 南方都市報)
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四次,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優(yōu)秀人民警察”,連任第十一、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僅僅四十二歲就做到了這些,政治前途無可限量!怎么就辭職了?親,如果是你,舍得嗎?
在這打“老虎”的風口浪尖之上毅然辭去這樣高的公職,究竟是“開拓創(chuàng)新,銳意進取”還是“明哲保身,激流勇退”?筆者不敢妄自揣測。但根據《公務員辭去公職規(guī)定(試行)》,公務員辭去公職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yè)務直接相關的企業(yè)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公安和格力電器應該不會有什么業(yè)務相關,但擔任的人事處長職務及人脈關系與其有沒什么交集就不得而知,再聯想到一個從警20年的老公安到企業(yè)任職的巨大跨度,我們沒法不“浮想聯翩”。
曾經有報道說,警察的平均年齡是43歲,工作壓力大、時間長,自殺時有發(fā)生,而在企業(yè)則相對擔責少、薪水高,所以,陳偉才改行也能理解。其實這樣的事本來挺正常的,一個人進入仕途不可能必須干一輩子,可能有些就想離開,進入商界賭一把人生。社會應對離開仕途的人給予理解、包容和支持。
但為什么處長辭職當副總會引起社會極大關注?這跟領導干部的“權力期權化”現象不無關系。上月,三位退休的原部級官員剛任中國重汽獨董便引起網友一片議論,僅19天后,三位就宣布辭職。當今,很有些領導干部在任時,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某些企業(yè)、個體老板進行“投資”,為逃避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和查處,保護自己不官場“失蹄”,他們放棄眼前的既得利益,謀求日后退休、“下!鲍@取更大更多的不義財富。在這個節(jié)骨眼上,處長辭職當副總,當然會引起人們的熱議和猜疑了。
企業(yè)聘離職官員的傾向,值得引起紀委部門重視,這種情況會很有可能產生“權力期權化”現象。種種跡象表明,領導干部“權力期權化”已經成為一大腐敗黑洞,且隱蔽性大難查處,要遏制這種現象,更需完善“權力延續(xù)”的跟蹤制約制度,包括對官員辭職時嚴格的離職審計,要一步確保離職干部新職位與原單位、原職務徹底脫鉤,更要查一查官員在職時是否利用職權幫助企業(yè)謀取了什么?要做到,干凈的來,清廉的去。參考香港,官員辭職后會按不同級別,先執(zhí)行半年到1年的禁制期,禁止擔任商業(yè)機構的職務,然后再來兩年至三年的管制期,需要經過當局和各界人士組成的咨詢委員會審查,確保消除“權力期權化”這種腐敗現象。
進為官,退為商,進退有度,這是有道之人!有舍才有得,舍得之間方顯智慧人生,這是品味“舍得”之人!處長辭職當副總,不管是進退有道,還是品味“舍得”,“權力期權化”當須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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