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全民法治信仰 落實全面依法治國
從春秋時期“法家先驅(qū)”管仲提出“不法法,則是毋常;法不法,則令不行”;到戰(zhàn)國初期“變法功臣”商鞅提出“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則不威”;再到戰(zhàn)國末期“韓國公子”韓非子提出“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古之成就者,皆將“法”視為治國之要務,理政之圭臬。故而,全面依法治國的貫徹落實,要從樹立全民信仰入手,讓知法、懂法、信法深深融入全民思想。
以“真學”為帛,鋪展法治信仰的精神之書!靶≈侵问,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意在言明立法乃“大智慧”當與時俱進,視國情所需,而法治的前提是受到全民的尊重,而尊重的前提是知法。社會生活中,有無數(shù)的越線行為是因為僥幸,有無數(shù)的治安案件是因為矛盾,有無數(shù)的傷害他人是因為沖動,而這僥幸、矛盾與沖動的背后,皆在于對法律知識存在“盲區(qū)“,把無知當作“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我們要做的不僅在于要對法律規(guī)則保持敬畏,更要做的是深知法律法規(guī)。只有全民牢筑法治信仰,全民知法,才能夯實好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
以“真宣”為筆,撰寫法治信仰的意識之卷。宣傳教育似“潤物無聲”才能達到潛移默化的效果,而法治思想的宣傳也應如此。一張14歲男孩的生日紀念照片在網(wǎng)絡上悄然走紅,不普通的是,照片中的生日蛋糕畫的是“黑貓警長”,寫的是“十四歲要負刑事責任了”的“別樣祝福語”,這是安徽馬鞍山嚴承燕警官送給14歲兒子的“生日禮物”。這樣的潤物細無聲的教育,讓“法治”的苗扎根在孩子的意識中,讓孩子從小就學法知法懂法守法,這樣的家庭教育無聲且堅實有力,社會層面的宣傳教育也應如此。法治信仰的樹立,要注重言語教化的同時,更要加強行動的落實與踐行,用真實行動宣傳落實,才能讓全民重視法治教育。
以“真用”為墨,渲染法治信仰的觀念之圖。法律能否為全民所信任,關鍵在于為政者能否身體力行維護法律的尊嚴。一位生前敢于與酷吏斗爭、以死守法、斷獄秉公的清官,一位逝后被武則天追贈為大理寺卿的好官,一位被《新唐史》贊譽為“雖千載未見其比”的法官,唐朝侍御史“俆無仗”徐有功,不惜冒死向武則天強諫,哪怕身著六品朝服時,也不怕違抗皇帝敕令。這是一種將法律尊嚴視為性命之上的信仰,古代法官如此用法,當今全民更當學會維護法律的尊嚴,用法為公,守法要正。只有融會出自覺用法護法的生活方式,才能將法治觀念深入人心,將法治信仰外化于行。
全面依法治國的目標就是為民族復興籌、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fā)展謀。而法律如能民之所盼,公正所向,公平所指,法治所幸,讓全民在學習中知法,在宣傳中懂法,在維護中守法,才能樹立起全民的法治信仰,邁向全面依法治國的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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