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省直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將于近期舉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與遴選職位的比例為3:1。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由省直各遴選機關負責,具體復審時間、地點見附件2。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報考者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審核同意并蓋章);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按干部管理權限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遴選職位要求的從事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及其它資格證件。
四、注意事項
1、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項可直接與遴選部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2。
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機關
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1: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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