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yǎng)選拔機制,優(yōu)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2015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計劃遴選擔任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119名(詳見附件1)。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范圍
在我市區(qū)(市)、鎮(zhèn)(街道)黨政群機關及市垂直管理機關設在區(qū)(市)、鎮(zhèn)(街道)的機關中使用國家行政編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區(qū)(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三年以上基層機關或基層參公單位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因借調工作、外出學習等各種原因連續(xù)脫離基層工作崗位半年以上的,不計入基層工作經(jīng)歷;
5、現(xiàn)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
6、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及以上;
7、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8、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未經(jīng)組織審核同意的;
2、試用期(服務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7日9:00-11月19日16:00。
網(wǎng)上查詢時間:2015年11月18日9:00-11月20日12:00。
具體辦法是:
1、網(wǎng)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陸公務員遴選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rsks.qdhrss.gov.cn)點擊網(wǎng)上報名欄目,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打印相關材料。報考人員填寫提報報考信息后,打印自動生成的《2015年青島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
3、發(fā)送《報名表》電子版(PDF或JPG格式)。報考人員先將《報名表》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2)審核并加蓋公章后,于報名時間截止前將蓋章后的《報名表》的電子版發(fā)送至用人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主題”格式統(tǒng)一為“報名序號+考生姓名+手機號碼”。凡只在網(wǎng)上填寫提交報考信息,未發(fā)送《報名表》電子版的,用人單位不予資格初審。報名資格一經(jīng)用人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人員所在單位的職位。報考人員注冊虛假報考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同意報考材料或者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報考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單位初審。報名期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網(wǎng)上反饋初審結果。各職位報考人數(shù)情況每天公布兩次。
5、網(wǎng)上查詢。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提交報考信息并將《報名表》電子版發(fā)送至用人單位指定郵箱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wǎng)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要于2015年12月2日9:00-12月5日9:00登錄該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取人數(shù)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取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取計劃;計劃錄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取計劃。取消核減的計劃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5年11月20日一次性調整報考其他職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遴選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經(jīng)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并蓋章確認的《2015年青島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公務員或參公身份證明材料及用人單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用人單位提交以上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jīng)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一)筆試
按招考職位工作性質將筆試類別分為3類,分別是:綜合類、財經(jīng)類和法律類。
試題內容突出職位特點,綜合類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知識素養(yǎng)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其他專業(yè)類別主要考察從事職位所需的基礎知識和能力,其中專業(yè)知識占70%,綜合知識占30%?荚嚥恢付ń滩暮蛷土曎Y料。
筆試時間:2015年12月5日9:00-11:30。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職位錄取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計劃錄取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無人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職位,取消錄取計劃。有關情況在相關網(wǎng)站公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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