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5大學生村官《農村政策法規(guī)》復習要點匯總
43、我國城鄉(xiāng)二元社會經濟結構表現形式:體制的二元性、經濟的二元性、社會的二元性。
44、就業(yè)制度的改革的措施:
第一,要盡快實施有利于實現城鄉(xiāng)統(tǒng)籌的就業(yè)政策制度。
第二,擴大農村勞動力的就業(yè)總量。
第三,重視農民的非正規(guī)就業(yè),引導其向正規(guī)就業(yè)轉化。
第四,擴寬農村勞動力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中的就業(yè)渠道。
第五,努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整體素質和就業(yè)能力。
第六,政府要為勞動力提供轉移就業(yè)服務。
45、稅收政策:
第一步,取消農業(yè)特產稅,將原有的農業(yè)特產稅并入農業(yè)稅;逐步減征農業(yè)稅,五年內取消農業(yè)稅。
第二步,通過對農業(yè)生產者銷售自產的農產品征收增值稅的方式,“部分轉移”原來的農業(yè)稅負擔。
第三步,對農業(yè)品加工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46、民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民法的調整對象:1、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2、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
47、物權是權利主體直接管理和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物權的特征:
(1)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
(2)物權的內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3)物權的標的是特定物。
(4)物權具有追及效力和優(yōu)先效力。
48、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它是物權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權利。
49、債權的概念和特征: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債的關系中,享有權利的人為債權人,負有債務的人為債務人。債權就是在債的關系中,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債權與物權相比,債權具有以下特征:
1、債權調整的是財產流轉關系,即反映動態(tài)的財產關系。物權調整的是財產歸屬關系,即反映靜態(tài)的財產關系。
2、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即債權是相對權,權利主體只能向特定的義務主體主張權利。而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即物權是絕對權。
3、債權的權利主體必須借助義務主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而實現其權利,即債權是請求權。而物權的權利主體無需借助義務主體的行為就可實現其權利,即物權是支配權。
4、債權的同一標的上可以存在多項內容相同的債權,即債權具有相容性。而物權的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存在多項內容相同的且互相抵觸的物權。
5、債權的同一個標的存在數個債權時,他們的效力平等。而物權同一個物上存在多個物權時,各個物權的效力有先后之分,即物權具有優(yōu)先性。
6、當債權和物權并存時,物權優(yōu)先于債權。
50、人身權,是指與民事主體的人身不能分離的非財產權利。種類:人身權分人格權和身份權兩類。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人格權又包括生命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和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身份權又包括配偶權、親權、親屬權、榮譽權。
51、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52、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
53、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基本特征:
(1)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
(2)法人擁有獨立的財產或者經費;
(3)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法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活動。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僖婪ǔ闪;
、谟斜匾呢敭a或者經費;
③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④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狈ㄈ说拿袷滦袨槟芰蜋嗬芰ν瑫r產生、同時終止,兩種能力在范圍上一致。法人的行為能力通常由法人機關或者法人機關委托的代理人來實現。
54、相鄰關系:是指兩個以上互相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行使權利的延伸或限制而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民法通則》列舉了相鄰關系的幾種主要情況:
(1)相鄰一方因施工臨時占用它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的范圍、用途和期限使用的,應當責令其及時清理現場,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2)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獨占自然流水,影響它方正常生活、生產的,他方有權請求排除妨礙;造成他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3)相鄰一方必須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應當予以準許;但應在必要的限度內使用并采取適當的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損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補償。相鄰一方可以采取其合理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毀損或者可能毀損他方財產,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損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應當予以支持;
(4)一方必須在相鄰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應當予以準許;因此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賠償;
(5)對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響他方生產、生活,他方要求排除妨礙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予以支持。但有條件另開通道的,也可以另開通道。
(6)處理相鄰房屋滴水糾紛的,對有過錯依一方造成他方損害的,應當責令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7)相鄰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溝、水池、地窖等或者種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分別情況,責令其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55、合同:是債的最主要的發(fā)生根據,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56、債的擔保形式有五種,分別是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關注"考試吧公務員"官方微信第一時間獲取公務員報名、真題答案、備考信息!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