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席上臺后,提出了“中國夢”的構想。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無疑是構建中國夢的道路上重要的一筆。下面我們就來回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提出與基本特征。
1、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范疇的由來
在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若干問題的決定》中,中共中央提出“科學發(fā)展觀”。繼此之后,又提出“和諧社會”的概念。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在十六大報告的基礎上提出的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新的戰(zhàn)略指導思想,實際上也是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進一步的豐富和發(fā)展。從二者的關系來說,既可以說是前提與保證的關系,也可以說是途徑與目標的關系。因為只有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xié)調和可持續(xù)發(fā)展,才能真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只有不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保證科學發(fā)展觀的真正落實和目標的真正實現。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十六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決定》將其正式列為中國共產黨全面提高執(zhí)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這一思想,在此前的十六大報告論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時已有體現,其中有兩處比較明顯:一是報告提出的到2020年我國將要實現的小康社會比2000年有六個“更加”,其中第五個“更加”就是“社會更加和諧”;二是報告第二部分論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提出,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們要努力建立起“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的社會關系。
2、和諧社會的六個基本特征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六條就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六個基本特征。
3、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總體布局,即由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三位一體,發(fā)展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這是黨對科學社會主義的認識的一個重大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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