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黨領導制定各項公安法律、法規(guī),并監(jiān)督公安機關實施屬于法制領導。
42、特別是要通過黨組織嚴格監(jiān)督公安機關依法辦事,號召廣大黨員帶頭遵守公安法律法規(guī)。
43、公安機關要把接受黨的領導作為根本原則加以制度化,長期全面的貫徹執(zhí)行。
44、在實際的工作中,要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服務于黨的中心工作。
45、各級地方公安機關要接受各級黨委的政法委員會的領導。
46、政府是國家權利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
47、公安機關的治安行政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實行的。
48、黨委的政治領導和行政領導在職能上有原則性的區(qū)別,是不能混淆的,又是不能彼此取代的。
49、黨的領導與政府的領導雖然在性質、職能等方面有區(qū)別,但加強公安工作的目標是一致的,大致方針是統(tǒng)一的。
50、黨委對公安機關的領導是從政治方向,思想路線和重大決策上保證各級政府對公安機關領導的正確性。
51、各級政府對同級公安機關的領導,是通過行政管理工作保證黨的路線、方針、重大決策的切實貫徹執(zhí)行。
52、群眾路線是我國黨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線。
53、一切為了群眾,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發(fā)點。
一切依靠群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態(tài)度。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
54、人民群眾是維護社會的基本力量。
55、保衛(wèi)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持社會穩(wěn)定,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56、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問題,涉及的社會關系是極為廣泛的。任何治安問題都離不開群眾生活領域。
57、人民群眾是有關犯罪和社會治安問題信息最廣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來源。
58、人民群眾是對違法犯罪行為施加影響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時的力量。
59、群眾的監(jiān)督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
60、做好群眾工作是公安機關的重要任務。
61、應根據不斷變化的形勢,不同的任務,不同的對象及不同的工作要求,有針對性的作好群眾工作。
62、廣泛深入的做好對群眾的宣傳,教育,發(fā)動和組織工作。
有兩點:一、表明了黨和政府維護人民利益,堅決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決心。
二、可以激發(fā)廣大群眾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敢于起來揭發(fā)、檢舉違法犯罪分子,與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同時要注意:①注意群眾對象的廣泛性
、谧⒁馔緩降亩鄻踊
③注意內容和形式的豐富性。
63、在各項公安業(yè)務活動中,都有群眾工作的內容。
64、群眾工作是公安專業(yè)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
65、警民協作的新形式,加強了治安防范,彌補了警力不足,加深了警民之間的理解信任。
66、做好群眾工作永遠是公安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永遠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條件。
67、公安工作要跟上社會發(fā)展的步伐,就要不斷的總結新經驗,開拓新思路,創(chuàng)造新方法。
68、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目標是綜合性的,有兩點,在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秩序,帶來經濟效益等讀方面產生積極的影響。
69、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集中統(tǒng)一打擊。(必要時在全國范圍或較大區(qū)域)
70、積極的預防工作,是基本措施。
71、制裁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刑滿釋放的,解除勞動教養(yǎng)或少年教養(yǎng)的,執(zhí)行治安處罰以后的人員的幫教工作。
72、防治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有廣泛群眾性的思想工作。
73、加強行政管理是減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維護社會治安的基礎工作。
74、努力發(fā)展群眾的自治管理。
75、綜合治理社會工程的建設是長期任務,必須有長期規(guī)劃,堅持不懈的進行。
76、堅持嚴打要與加強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搞好安全防范有機的結合起來,不斷的搞好專項治理和重點整頓。建立多層次的群防群治網絡和社會治安控制體系。增強全社會的預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77、打擊與防范,互相補充,互相兼容。
78、把治安管理同各項經濟活動的管理,社會生活的管理結合起來,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具體措施。
79、公安機關在加強警民協作方面創(chuàng)造的新形式有:① 警民聯防
、 設立治安崗亭
、 警民共建精神文明
、 組織直待群眾義務值勤
、 共同幫教違法青少年
80、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目標之一:預防和懲罰違法犯罪人員,預防和處置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