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yj_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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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保廳獲悉,海南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從6月4日開始,6月30日前完成。各招考單位的資格復審具體時間由各招考單位分別通知。無故不按招考單位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據(jù)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面試人選的比例(招考職位職數(shù)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考職位職數(shù)為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范圍內(nèi)的人員,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入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guān)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從6月4日開始,6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