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統(tǒng)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
2.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本次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科目和2014年全省普通公務員或法檢系統(tǒng)公務員或選調生招錄考試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采用相同試卷。
3.筆試地點。本次考試在16個州市設置考點。報考人員可根據個人情況自行選擇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加分規(guī)定。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頗族8個人口較少民族,在本次選聘考試中筆試成績加5分。加分人員及加分情況和筆試成績同期公布,加分證明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進行審核,因提供虛假情況而獲得加分的,資格復審時取消選聘資格。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4年5月30日在云南人事考試網公布?忌捎5月21日至27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分數。(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全客觀化試題,有關分數疑問可申請查分的對象,僅限于參加考試但成績顯示為零分或是標記為缺考的考生。)
報考了全省普通公務員或法檢系統(tǒng)公務員或選調生招錄考試,兼報大學生村官選聘考試的考生,用其全省公務員招錄考試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作為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成績,同時在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成績公布欄公布。
根據所有考生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劃定2014年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并于6月30日在云南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網上確認
凡是報考了2014年大學生村官選聘考試且分數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務必于2014年7月20日至8月5日期間,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n ),對是否參加大學生村官資格復審、面試及后續(xù)選聘過程進行確認。
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2014年大學生村官選聘資格。
(四)復審面試
8月15日至9月10日期間,由各州市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
1. 確定復審面試人選。8月15日前,分數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且經過網上確認的考生名單下發(fā)到各州市,由各州市確定復審面試人選。
確定復審面試人選的程序為:一是對報考全省普通公務員或法檢系統(tǒng)公務員或選調生招錄考試并經過面試且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兼報大學生村官選聘考試的考生,經確認后,不再參加大學生村官選聘。二是確認是否還有自愿放棄選聘資格的考生。確認完成后,由各州市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每個縣(市、區(qū))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復審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由各州市自行確定具體時間和地點,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黨員證明或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戶口簿、加分證明材料等原件。凡有關材料與報名時填報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關材料者,一律取消選聘資格。
3.組織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比例一般為2:1。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開展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各地面試工作擬于2014年9月10日前完成。
面試重點測試應聘人選的理想信念、政治素養(yǎng)、道德品質和學習實踐能力等基本素質;重點查看應聘人員是否清楚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相關政策;重點了解應聘人員對大學生村官工作的認知水平、心理預期、思想準備以及將來的職業(yè)規(guī)劃、出路打算等。
4.確定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2×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5.提出擬聘人員。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聘計劃1∶1的比例提出擬聘人員,并經州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五)體檢公示
1.體檢。9月10日至15日,由各地自行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憑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或縣級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由報考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認定后,免除體檢費用。
2.公示。各地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于9月20日前,由各州市報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在發(fā)布公告的網站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各州市、縣(市、區(qū))同期在轄區(qū)范圍公示。
因體檢、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該選聘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遞補人員在本州市、縣(市、區(qū))范圍公示。
(六)確定人選
9月25日,由省委組織部根據公示情況,審核確定2014年大學生村官選聘人員。
(七)簽訂合同
9月25日,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八)崗前培訓
新聘大學生村官上崗前,由各地組織開展崗前培訓。
(九)安排駐村
10月15日前,新聘大學生村官全部到村上崗。由各地按照有食堂吃飯、有房間住宿、有辦公桌椅、有網絡使用、有崗位職責、有幫帶聯(lián)系人的“六有”要求,為大學生村官落實工作生活保障。
選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后5天內未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由各地在已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各縣(市、區(qū))選聘崗位面試人員不足的,可在本州市已面試的人員中調劑遞補,本州市面試人員不足遞補的,不再進行全省遞補。各地不得向未參加過面試的人員延伸遞補。選聘遞補在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