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三、計算題
1. 我國公民張先生為國內(nèi)某企業(yè)高級技術人員,2009年1~12月收入情況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8400元。
(2)3月轉讓2006年購買的三居室精裝修普通住房一套,售價230萬元,轉讓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l3.8萬元。該套房屋的購進價為l00萬元,購房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為3萬元。所有稅費支出均取得合法憑證。
(3)6月因提供重要線索,協(xié)助公安部門偵破某重大經(jīng)濟案件,獲得公安部門獎金2萬元,已取得公安部門提供的獲獎證明材料。
(4)9月在參加某商場組織的有獎銷售活動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30000元。將其中的10000元通過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贈。
(5)10月將自有的一項非職務專利技術提供給境外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60 000元,該項收入已在境外繳納個人所得稅7800元。
(6)通過拍賣行將古錢幣拍賣,取得收入500000元,拍賣品經(jīng)文物部門認定屬于海外回流文物,拍賣時支付相關稅費50000元,趙某無法提供合法的財產(chǎn)原值憑證。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1)計算1~12月工薪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計算轉讓房屋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計算從公安部門獲得的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4)計算中獎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計算從境外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在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扣除的稅收限額;
(6)計算從境外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在我國實際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7)計算拍賣古錢幣應納個人所得稅。
2. 某大學慕容教授2010年2月收入情況如下:
(1)工資收入5000元;
(2)學校發(fā)季度獎金3600元;
(3)擔任兼職律師取得收入 80000元,將其中20000元通過國家機關向農(nóng)村義務教育捐贈;
(4)在報紙上發(fā)表小說連載一個月,分三次支付,每次5000元,共獲得稿酬15000元;
(5)出售自有自用6年的家庭惟一住房,扣除當初購買公房的價格和售房時按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稅費后,取得凈收入12萬元。
要求計算:
(1)慕容教授2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共應納個人所得稅;
(2)慕容教授兼職律師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
(3)慕容教授稿酬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
(4)慕容教授出售住房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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