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xiao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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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征稅范圍
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各類性質的)單位和個人。其征稅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統一為10%
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是指在中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行為。這種應稅行為包括:購買使用行為;進口使用行為;受贈使用行為;自產自用行為;獲獎使用行為;以及以拍賣、抵債、走私、罰沒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為。計稅價格中不含增值稅和控購費
車輛購置稅稅收優(yōu)惠
稅收優(yōu)惠 | 具體規(guī)定 |
法定減免 |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4.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等部門購置的由指定廠家生產的指定型號的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專用車輛; 5.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 6.長期來華定居專家1輛自用小汽車; 7.有國務院規(guī)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免稅或者減稅。 |
臨時減免 | 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暫減按7.5%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執(zhí)行時間是指車輛的購置日期,而并非納稅申報日期。 |
車輛購置稅的退稅 | 完稅后因下列情況需要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的,由納稅人申請,征收機構審查后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手續(xù): 1.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注銷車輛號牌證明辦理退稅手續(xù)。 2.因質量等原因發(fā)生退回所購車輛的,憑經銷商的退貨證明和退貨發(fā)票以及完稅證明的正本和副本辦理退稅手續(xù)。 |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
主要知識點 | 核心規(guī)定 |
車輛購置稅納稅環(huán)節(jié) | 使用環(huán)節(jié)(即最終消費環(huán)節(jié)) |
車輛購置稅納稅地點 | 購置應稅車輛:車輛登記注冊地;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納稅人所在地 |
車輛購置稅納稅期限 |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自進口之日起60日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
車輛購置稅的繳稅管理 | (1)自報核繳;(2)集中征收繳納;(3)代征、代扣、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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