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看了本文的網(wǎng)友還看了學歷|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語| 四六級 職稱英語 商務英語 公共英語 資格| 公務員 報關員 銀行 證券 司法 導游 教師 計算機| 等考 軟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價師 監(jiān)理師 咨詢師 安全師 結(jié)構(gòu)師 估價師 造價員 會計| 會計證 會計職稱 注會 經(jīng)濟師 稅務師 醫(yī)學| 衛(wèi)生資格 醫(yī)師 藥師 [更多]
查看匯總:2012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基礎講義匯總
第三章 消費稅法
第一節(jié) 消費稅基本原理
一、消費稅概念
我國現(xiàn)行消費稅是對在我國境內(nèi)從事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消費品征收的一種稅。它選擇部分消費品征稅,因而屬于特別消費稅。
消費稅具有悠久的歷史,從漢朝開始就開始征收。新中國成立之后,1950年統(tǒng)一全國稅制,曾開征了特種消費行為稅。1994年1月1日起實施《消費稅暫行條例》,對部分消費品征收消費稅。2006年3月20日,對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了調(diào)整。
五、我國消費稅的特點
(一)征收范圍具有選擇性
(二)征稅環(huán)節(jié)具有單一性
(三)平均稅率水平比較高且稅負差異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靈活性
(五)稅負具有轉(zhuǎn)嫁性
(六)消費稅是一種中央稅,增值稅是一種共享稅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