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jié) 進口貨物征稅(海關代征)
一、進口貨物征稅范圍及納稅人
凡是申報進入我國海關境內的貨物。
只要是報關進口的應稅貨物,不論其是國外產(chǎn)制還是我國已出口而轉銷國內的貨物,是進口者自行采購還是國外捐贈的貨物,是進口者自用還是作為貿易或其他用途等,均應按照規(guī)定繳納進口環(huán)節(jié)的增值稅。
二、進口貨物適用稅率
三、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的計算
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guī)定稅率(13%或17%,同國內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進口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例題·計算題】某進出口公司2009年4月進口辦公設備500臺,每臺進口完稅價格1萬元,委托運輸公司將進口辦公用品從海關運回本單位,支付運輸公司運輸費用9萬元,取得了運輸公司開具的貨運發(fā)票。當月以每臺1.8萬元的含稅價格售出400臺,向甲公司捐贈2臺,對外投資20臺,留下4臺自用。另支付銷貨運輸費1.3萬元(有運輸發(fā)票)。
要求:計算該企業(yè)當月應納增值稅。(假設進口關稅稅率為15%。)
[答疑編號346020707]
『正確答案』
(1)進口貨物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增值稅=1×500×(1+15%)×17%=97.75(萬元)
(2)當月銷項稅額=(400+2+20)×1.8÷(1+17%)×17% =110.37(萬元)
(3)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97.75+ 9×7%+1.3×7%=98.47(萬元)
(4)當月應納增值稅=110.37-98.47=11.9(萬元)
四、進口貨物的稅收管理
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當天;納稅地點為進口貨物報關地海關;納稅期限為海關填發(fā)稅款繳納書之日起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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