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供貨企業(yè)向出口企業(yè)和市縣外貿企業(yè)銷售出口產品時,以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后的余額,計算繳納城建稅
102.對機關服務中心為機關內部提供的后勤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暫免征收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103.教育費附加的減半:對生產卷煙和煙葉的單位
104.關稅納稅義務人:受貨人、發(fā)貨人、所有人。攜帶物品的攜帶人;郵遞物品的收件人、寄件人、托運人
105.2002年版進口稅則的總稅目為7,316個,出口36個
106.關稅四欄稅率: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
107.關稅稅率計征辦法:基本上都實行從價稅,對部分產品實行從量稅、復合稅和滑準稅
108.真正征收出口關稅的商品只是20種,稅率也較低
109.特別關稅包括:報復性關稅、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保障性關稅。中間兩個(反傾、反補)期限一般不超5年
110.完稅價格還應計入:1、除購貨傭金以外(即:購貨傭金不計入完稅價格)的傭金和經紀費 2、由買方負擔的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費用 3、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 4、買方提供或低價銷售給賣方或有關方的材料、工具、耗料,境外為生產該物所需的設計、研發(fā)、工藝制圖等。 5、買方直接或間接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除境內復制權費)6、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進口貨物后轉售、處置、使用中獲得的收益
111.不得使用以下價格估定完稅價格:1、境內生產的貨物的境內銷售價 2、可供選擇的價格中較高的價格 3、貨物在出口地市場的銷售價格 4、以計算價格方法規(guī)定的有關各項之外的價值或費用計算的價格 5、出口到第三國或地區(qū)的貨物的銷售價格 6、最低限價或武斷虛構的價格
112.進口的參展品:如果留購才應交納關稅
113.租賃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租金。留購: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申請一次性繳納稅款的: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114.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多為“海關審定”
115.出口完稅價格:單獨列明支付給境外的傭金,應當扣除
116.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費的計算:1、費用無法確定或未發(fā)生,海關按同期運費率(額)計算運費,按“貨價+運費”的3‰計算保險費,2、郵運進口貨物:郵費 3、以境外邊境口岸價格條件成交鐵、公路運貨物:貨價1% 4、出口貨物:扣除離境至境外口岸間運費保險費
117.關稅減免:1、法定減免稅:①關稅稅額人民幣1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 ②無商業(yè)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③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質 ④進出境運輸工具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⑤海關核準暫時進出境6個月內出進境的貨樣、展品、機械、車船等。 ⑥來料加工的料件,或進時征出時退⑦因故退還的出口貨物,免進口關稅不退出口關稅 ⑧因故退還的出口貨物,免出口關稅不退進口關稅進口 ⑨進口貨物酌情減免:a 境外運輸途中或起卸時受損b起卸后海關放行前因不可抗力受損c海關檢查時已破損爛,非保管不慎造成 ⑩無代價抵償貨物 2、特定減免稅:①科教用品 ②殘疾人用品 ③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 ④加工貿易產品 ⑤邊境貿易進口物資(邊民互市貿易、邊境小額貿易)⑥保稅區(qū)進口貨物 ⑦出口加工區(qū)進出口貨物 ⑧進口設備 ⑨特定行業(yè)或用途的減免稅政策 3、臨時減免稅
118.關稅現行行郵稅率:50%,20%,10%
119.關稅申報時間: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在貨物運抵海關監(jiān)管區(qū)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
120.關稅向指定銀行交納稅款:自海關填發(fā)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
121.一年內申請退稅的情形:1、海關誤征,多納稅款 2、海關核準免檢貨物完稅后,發(fā)現有短缺情形,經海關審查認可的 3、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將其運出口,申報退關,經海關查驗屬實的 4、原狀復運進境或出境的
122.納稅爭議的申訴程序:自填發(fā)繳款書起30日內,向原征稅海關上一級海關書面申請復議。海關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仍不服的,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123.順序:進口貨價、運費(2%)、保險費(3%)→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增值稅
124.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開采或生產并進行銷售的單位和個人
125.中外合作開采石油、天然氣:暫不征收資源稅(只征收礦區(qū)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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