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監(jiān)控的記錄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適當記錄下列監(jiān)控事項:
1.制定的監(jiān)控程序,包括選取已完成的業(yè)務進行檢查的程序;
2.對監(jiān)控程序實施情況的評價;
3.識別出的缺陷,對其影響的評價,是否采取行動及采取何種行動的依據。
對監(jiān)控程序實施情況評價的記錄包括下列方面:
1.對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業(yè)務準則的遵守情況;
2.質量控制制度的設計是否適當,運行是否有效;
3.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已得到適當遵守,以使會計師事務所和項目負責人能夠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報告。
(七)投訴和指控的處理
1.總體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證能夠適當處理針對下列事項的投訴和指控:
(1)已實施的丁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業(yè)務準則的規(guī)定;
(2)未能遵守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
投訴和指控既可能源自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也可能源自會計師事務所外部。
2.設立投訴和指控渠道。作為處理投訴和指控過程的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設立投訴和指控渠道,以使會計師事務所人員能夠沒有顧慮地提出關心的問題。
對于來自會計師事務所外部的投訴與指控,如來自客戶人員和客戶的往來方(如客戶的供貨商)等,由于他們不必擔心會因此失去工作,也不涉及明顯的個人利益或動機,會計師事務所通?梢哉J為,他們的投訴和指控具有較高程度的真實性。
如果投訴和指控人要求對其身份保密,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予以保密,未經本人許可,不得披露其姓名。只有這樣,會計師事務所人員才可能沒有顧慮地提出關心的質量問題。
如果收到匿名的投訴和指控,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向全體人員表明,與實名的投訴和指控相比,匿名的投訴和指控更難調查和反饋,鼓勵用實名投訴和指控。
會計師事務所還應當表明所有的投訴和指控都將得到記錄、調查并會將結果反饋給投訴和指控人。反饋調查結果通常采取書面形式。
3.調查、記錄投訴和指控事項。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調查投訴和指控事項,并對投訴和指控及其處理情況予以記錄。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委派本所內部不參與該項業(yè)務的具有足夠、適當經驗和權限的人員負責對調查的監(jiān)督。必要時,聘請法律專家參與調查工作。
4.采取適當的行動。如果調查結果表明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在設計或運行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違反質量控制制度的情況,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采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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