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2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基礎講義匯總
第五節(jié) 合同的擔保
一、合同擔保的基本理論
(一)擔保方式的特征
擔保是指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xiàn)的法律措施。擔保具有從屬性與補充性特征。
1.合同的擔保方式一般有五種: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1)保證、抵押、質押和定金,都是依據(jù)當事人的合同而設立,稱為約定擔保。
(2)留置是直接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而設立,無須當事人之間特別約定,稱為法定擔保。
(3)保證是以保證人的財產(chǎn)和信用為擔保的基礎,屬于人的擔保。(簡稱人保)
(4)抵押、質押、留置,是以一定的財產(chǎn)為擔保的基礎,屬于物的擔保。(簡稱物保)
(5)定金是以一定的金錢為擔保的基礎,稱為金錢擔保。
【例題·單選題】下列項目中,不屬于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的合同擔保方式的是( )。
A.支付定金
B.約定違約金
C.保證人保證
D.提供財產(chǎn)抵押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同擔保的形式。約定違約金屬于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2.反擔保
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擔保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為擔保人的擔保提供擔保。這種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相對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
【舉例】甲公司和乙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丙公司為擔保人。隨后,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合同,以甲公司的房產(chǎn)作出反擔保。如果甲公司不能償還到期借款,丙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就甲公司房產(chǎn)的拍賣所得在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內(nèi)優(yōu)先受償。反擔保人是債務人自己。
(1)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
(3)債務人親自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保證不得作為反擔保方式。
(二)擔保合同的無效
1.擔保無效的情形
一般擔保無效的情形 |
(1)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違法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
對(境)外的無效情形 |
(1)未經(jīng)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
上市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特殊規(guī)定 |
(1)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jīng)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
【考題·單選題】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為第一大股東。2007年1月,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討論其為甲向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事宜。出席本次大會的股東(包括甲)所持表決權占公司發(fā)行在外股份總數(shù)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總額1%的小股東反對外,其余股東都同意乙公司為甲向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2009年試題·舊)
A.決議無效,因為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數(shù)不足股份總額的半數(shù)
B.決議無效,因為決議所獲同意票代表的表決權數(shù)不足公司股份總額的半數(shù)
C.決議無效,因為甲未回避表決
D.決議無效,因為公司不得為其股東提供擔保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公司對外擔保的決議。根據(jù)規(guī)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jīng)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接受擔保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該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本題中,甲參與了表決,則該決議無效。
【例題·單選題】某上市公司原有尚未履行的擔保額為3000萬元,該公司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為1億元。若當前該公司再對外提供擔保,下列選項中,須經(jīng)股東大會審批的最少擔保額是( )。
A.3000萬元
B.5000萬元
C.8000萬元
D.1億元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同擔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傤~,超過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須經(jīng)股東大會審批。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
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 |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 |
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
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 |
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nèi),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
【考題·單選題】根據(jù)擔保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下列有關承擔民事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3年試題)
A.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擔保人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B.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C.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
D.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無效擔保合同的責任。根據(jù)《擔保法解釋》規(guī)定,(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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