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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藥材的一般采收原則
1、皮類: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秋冬如苦楝皮;肉桂等;根皮通常在挖根后剝?nèi),或趁鮮抽去木心,如牡丹皮、五加皮等。杜仲、黃柏采用“環(huán)剝技術(shù)”。
2、花類:分別在含苞待放時(如金銀花、槐米、辛夷、丁香)、初開時(洋金花)或盛開時(菊花、西紅花),紅花則要求花冠由黃變紅時采摘。
3、全草類:莖葉茂盛時采收(如青蒿、穿心蓮、淡竹葉),有的在開花時采收(荊芥、益母草、香薷),而茵陳有兩個采收期,春季“綿茵陳”,秋季“茵陳蒿”。
4、藻、菌、地衣類:茯苓立秋后,馬勃宜在子實體剛成熟時采收,過遲則孢子散落;冬蟲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發(fā)散時采收,松蘿全年采。
5、兩棲類、爬行類: 夏秋。鹿茸需在清明后 45〜60 天(5 月中旬至 7 月下旬)鋸取,過時則骨化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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