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務工作節(jié)點時間要求
(一)試卷押運到達時間為2010年1月7日,由公安部門負責武裝押送到各市(州)公安局保密室。長春市自考辦應派人于1月7日上午8點30分到吉林省教育印刷廠清點試題(同時領取條形碼),試題由長春市公安局負責武裝押運至長春市公安局保密室。各市(州)在試卷的交接、保管及押運工作中實行“屬地負責制”,要與當?shù)毓膊块T密切配合,確保各個環(huán)節(jié)萬無一失。各市(州)和有關院校收到試卷后應立即清點,如有差錯,請及時報告省考辦考試科(電話:0431-84658734、84658704)。
(二)考生違規(guī)名單上報時間為考試結束后三天內。按規(guī)定格式報送省考辦信息管理科。
(三)考試結束后各市(州)招考辦交接試卷的時間為2010年1月12日上午8:30,請各市(州)招考辦工作人員、有關高校和評卷院校的考務管理人員佩帶工作證到長春理工大學體育館與各評卷院校交接試卷(同時與省考辦信息科交接答題卡)。交接試卷時,要先清點無誤后簽字確認,交接清單可在省自考網站“管理平臺”下載。
(四)為保證全省統(tǒng)一編排考場順利實施,省考辦要求各考點在2009年12月18日前把本次考試的考生數(shù)據(jù)、報考數(shù)據(jù)、及使用考點數(shù)據(jù)通過考務管理系統(tǒng)輸出加密文本由市(州)考辦整理后統(tǒng)一上報省考辦信息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431-84658737)。
六、開展“吉林省自學考試宣傳周”要求
為做好我省自學考試的宣傳工作,省考辦決定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進行自學考試宣傳并命名為“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宣傳周”。省考辦要求各市(州)、各縣(區(qū))、有關高校在總結本地自學考試發(fā)展特色與經驗基礎上,大力宣傳自考。各有關單位要成立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按照文件要求,充分認識自考宣傳月活動的意義,要積極行動起來,抓住契機以點帶面進行宣傳。各部門要作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同時也要主動和新聞媒體聯(lián)系或在報紙、電臺安排專版進行系列報道。宣傳周活動期間,省考辦將派出檢查小組到各地查看活動情況。宣傳周活動結束后,各地要及時召開總結會并形成文字材料,在報名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將文字材料上報省考辦宣傳科(電話:0431-84658697)。
七、考務工作調整要求
(一)省考辦經研究決定在本次考試中取消英語(二)大學語文兩門科目的網上閱卷試點工作,請各市(州)招考辦在接待報考以上兩門的考生報名報考時通知考生,要求考生在答卷時要分別在答題卡(客觀題部分)填涂和試卷(主觀題部分)作答。
(二)本次考試中在答題卡和信息卡上繼續(xù)使用粘貼條形碼的方式。在答題卡、信息卡設計上刪除了原有的考生填寫(涂)部分,考生只要將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信息卡上的指定位置即可。請各考點、有關高校在報名期間做好宣傳說明工作,同時做好考試前的考務工作人員和監(jiān)考員的業(yè)務培訓、指導工作等準備工作。
(三)本次考試的條形碼由省考辦信息科負責打印,將隨同試卷發(fā)往各地試卷保密室,請各市(州)考辦、有關高校于1月8日到各地試卷保密是領取,清點無誤(如有異常請與信息科韓登聯(lián)系:0431-84658737)后提前下發(fā)至各考點。
八、報名、考試期間甲型H1N1流感預防要求
請各市(州)考辦、有關高校精心準備、全力以赴,克服困難,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部署,嚴格落實吉考辦字[2009]57號文件通知要求和具體防控措施,緊密依靠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認真做好1月份自學考試報名報考、考試期間的甲流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確保國家教育考試在吉林省的平穩(wěn)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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