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應納稅額計算及舉例
1)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guī)定的6%或4%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當期銷售額×征收率
例1:某商店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2003年9月因購進貨物共支付貨款26000元,貨物銷售收入(含稅)42500元。計算該商店該月應納增值稅。
解:當月應納增值稅=42500÷(1+4%)×4%=1634.62元
例2:某甲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食品,價稅混計收入5.3萬元;某乙小規(guī)模納稅人專營汽車修理,本月購進修理用備件1060元,收取修理費價稅混計收入共1590元。要求計算甲乙兩納稅人應納的增值稅為多少。
解:甲納稅人應納增值稅=5.3÷(1+4%)×4%=0.204萬元
乙納稅人應納增值稅=1590÷(1+6%)×6%=90元
2)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例1: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4年7月因外購貨物,準予扣除進項稅額160000元(貨物已驗收入庫,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當月通過認證),當月銷售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0000元,銷售的貨物適用17%增值稅稅率。試計算該企業(yè)7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解:當期銷項稅額=2000000×17%=340000元
當期進項稅額=160000元
7月份增值稅應納稅額=340000-160000=180000元
例2: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5年5月向農業(yè)生產者購進一批免稅農產品,稅務機關批準適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買價為2000000元,該企業(yè)當月銷售貨物取得含稅銷售額4520000元,銷售的貨物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試計算該企業(yè)5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解:當期銷項稅額=4520000÷(1+13)×13%=520000元
當期進項稅額=2000000×13%=260000元
5月份增值稅應納稅額=520000-260000=260000元
例3:某商店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月份零售商品取得銷售收入總額為11.7萬元;批發(fā)商品開除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稅金為23.4萬元;為消費者個人加工羽絨被收取的加工費價稅混計收入1170元(不單獨核算)。要求計算分析當月該商店應納增值稅為多少。
解:當月應納增值稅=1.7+23.4+0.017=25.117萬元
1)11.7÷(1+17%)×17%=1.7萬元
2)23.4萬元
3)0.117÷(1+17%)×17%=0.017萬元
注:加工費單獨核算的征收營業(yè)稅;分開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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